君茂跨市场1号基金-关于基金合同变更的生效公告

君茂资本   2021-05-17 本文章379阅读

尊敬的份额持有人:


根据全体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已签订《君茂跨市场1号基金基金合同》(以下简称“《基金合同》”)、《君茂跨市场1号基金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以下简称“《补充协议(1号)》”),现全体份额持有人、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经协商一致,同意《君茂跨市场1号基金基金合同之补充协议二》(以下简称“《补充协议(2号)》”或“本补充协议”)于2021年5月17日正式生效:

《补充协议(2号)》的核心变更内容如下:

原条款:

基金成立后的6个月内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赎回申请,但每个自然月1号可以接受申购申请,如当天是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一个最近的工作日。封闭期满后每个自然月1号开放申购和赎回,如当天是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一个最近的工作日。

现条款:

基金成立后的6个月内为封闭期,封闭期内不接受赎回申请,但每个自然月1号可以接受申购申请,如当天是节假日,则顺延到下一个最近的工作日。封闭期满后每个自然季度首月(即1月、4月、7月、10月)第1个工作日开放申购和赎回。

以上仅摘取核心条款披露,具体内容请以《补充协议(2号)》为准。

本补充协议修改的条款自本补充协议签署生效之日【2021年5月17日】起执行。基金投资人签署本补充协议前,已充分阅读并知悉上述条款变更内容以及可能给基金财产或自身权益造成的影响,愿意自行承担由此可能导致的投资风险。

本补充协议所使用之术语,如无例外之说明,应与《基金合同》、《补充协议(1号)》相同之术语具有相同之含义。本补充协议未作规定处,以《基金合同》、《补充协议(1号)》的规定为准。


特此说明。


深圳市君茂投资有限公司

2021年5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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